第五章 醉尝荤腥

烟火岁月 三眼观天下 1504 字 6个月前

“可能因为没看到过程吧。”他笑笑,“热锅里一涮,肉就熟了,像变戏法似的。”

“那你得多吃点!”对方热情地说,“你看你这么瘦,该补补了。”

林秋水只是笑。他知道,自己不是真的爱吃肉,而是学会了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,给自己找一条出路。

除了吃肉,他还有一桩“心病”,不会用筷子。

他天生是左撇子,右手写字、打算盘都很利索,可是一拿筷子,就笨手笨脚。夹个花生米,能掉三次。这毛病,源于小时候在家里吃饭,筷子老是和别人碰在一起,他嫌麻烦,渐渐就有些抵触。

一次科室聚餐,他夹花生米,试了好几次都失败。刘师傅眼尖,立刻从厨房拿来一个汤匙递给他:“用勺子也一样,想吃什么自己舀。”

李金兰科长看在眼里,当即对何田东说:“你得教教小林用筷子,以后应酬多,别让他出洋相。”

于是,何田东成了他的“筷子教练”。办公室里放了个乒乓球,一有空就叫他练习。

“来,试试。”何田东把球放在桌上,“筷子要这样拿,上面那根动,下面那根不动。”

林秋水试了无数次,乒乓球总是从筷子间滑落。

“别急。”何田东耐心指导,“慢慢来,找到感觉就行。”

经过一个月的苦练,他终于能稳稳夹起花生米了。那一刻,他高兴得像是破茧而出的蝴蝶。

“不错,进步很大!”何田东拍拍他肩膀,“再练练,就能夹豆腐了。”

林秋水感激地点点头。他知道,在这个讲究体面的职场里,会用筷子,不光是生活技能,更是一种尊严的象征。

他想起父亲在修造站熬夜画图纸的样子,想起母亲和邻居聊天时的骄傲,想起自己在饭店当会计时的认真。如今,他站在烟厂的酒桌前,左手端酒杯,右手拿筷子,嘴里嚼着羊肉,心里却跟明镜似的:

成长,不是放弃原则,而是在坚守中学会变通;不是变得圆滑,而是在棱角上包一层柔软的壳。

他依旧不吃带骨头的肉,依旧不敢看屠宰,依旧在酒桌上保持清醒。可他已经学会,在该吃的时候吃,在该喝的时候喝,在该笑的时候笑。

因为生活,从来就不只有一种味道。

而他,终于在烟火人间里,主动尝了第一口荤腥。